欢迎您访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设机构
首页 内设机构

处室名称

办公室

处室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宣传、文电、会议、综合文稿、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对外合作交流、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处室负责人

霍松如

处室电话

0518-80633066



处室名称

党群工作处

处室职能

负责指导所属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所属企业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换届;负责指导所属企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和履行社会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协助市委组织部门做好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考察、任免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中层干部备案管理工作;拟订向市属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的归口管理和协调,统筹和指导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完善民主管理机制,落实职代会条例等涉及职工维权方面和维持企业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对外可使用委信访办公室的名义),联系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及相关政法工作。

处室负责人

尹志刚

处室电话

0518-80325310



处室名称

考核与分配处

处室职能

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的应用;规范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提出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承担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处室负责人

徐士旺

处室电话

0518-80325318



处室名称

产权收益与资本运营管理处(企业发展改革处)

处室职能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的改组和组建方案,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的工作;承办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的牵头组织及境外投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

处室负责人

施瑞满

处室电话

0518-80325305



处室名称

政策法规与董监事工作处(综合处)

处室职能

组织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重要理论问题;组织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政策性文稿审核协调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议;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承办机关法律事务;研究提出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对口支援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及董事队伍建设,做好外部董事日常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监事会工作;综合归口指导监督县、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处室负责人

孙久明

处室电话

0518-80325312



处室名称

财务监管与督查处

处室职能

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综合研究所监管企业的财务运行状况;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督促委派总会计师报告企业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风险,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组织开展财务监督检查,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拟订监督工作有关制度,负责有关监督成果在委内处室和所监管企业的利用工作;督促企业整改有关方面移交的需要企业自行整改落实的问题;对有关方面移交的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开展延伸检查,对涉嫌重大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对有关方面提出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建议,按照职能分送委内相关处室研究落实并跟踪督促;对有关方面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对所监管企业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处室负责人

葛长波

处室电话

0518-8032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