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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国资委2016年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2016-10-18 00:00 访问量:

连云港市国资委2016年预算公开报告

  一、机构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2、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4、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评价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5、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进行收缴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

  6、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7、依法对县、区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群工作处)

  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公文来电、会务、信息、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务接待、建议提案、综合协调、督察督办、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党组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指导和监督县、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政策性文稿审核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承办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负责并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组织的制度建设。

  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及选任方式,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配合组织部门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

  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加强完善民主管理机制,落实职代会条例等涉及职工维权和维持企业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委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

  2、监事会工作处

  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产权管理处

  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承办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相关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协同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4、考核评价处

  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指导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继续完成企业兼并破产有关工作。

  5、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

  根据《关于同意向市属国有企业派驻监事会的批复》(连复[2015]3号)文件,设立3个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按照港口、产业及城市建设三大方向分别派驻港口控股集团、市交通控股集团、市机场公司、市城建控股集团、市金融控股集团、金海投资公司、市工业投资集团、市农业发展集团、市煤炭工业公司。

  纪检监察机构按规定设置。

  (三)2016年度工作安排

  2016年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加速国企改革重组步伐,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增强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以产权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不断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坚持放管结合,通过建立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国资监管体系,努力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推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一是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找准功能定位,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着力强化基础支撑、公共服务、战略引导三大功能,引导国有资本向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全局的港口、高新技术、金融、城建等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重点基础设施领域集中,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港口龙头、产业支撑和完善城市功能等方面的支撑保障和引导带动作用。在六大企业集团完成注册并挂牌运营的基础上,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序时推进传媒、旅游等产业集团的组建工作。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逐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61户企业的国有资本通过改制退出、同质注入等形式,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二是积极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行业中国有二、三级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共荣并促为目标,鼓励非国有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经营管理,实行同股同权。抢抓国家扶持新三板的战略机遇,走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核心业务上市的道路,更多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实现股权多元化。

  三是探索开展投资公司运营试点。充分发挥金融控股集团、工业投资集团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以多种方式入股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从而实现引领产业发展的效果。发挥好连发集团作用,积极培育其向国有投资公司方向发展。

  2、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升国有经济运营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一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企业决策水平。从体现党的领导和市场经济取向出发,严格按照出资人、决策者、经营者职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立足新组建企业现有的现代企业制度架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董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突出董事会在集团法人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好外部董事的作用。帮助企业处理好董事会与党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作用。促进形成董事会、经理层及监事会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促进发展的运行和治理机制,提升决策、执行和经营水平。

  二是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建设,提升企业运管水平。以提高国企运作效率为导向,以构建长效机制为目标,建立有效的管控体系,确立差异化的管控模式,强化预算、资金、战略、投资、风险、绩效等方面的重点监控,促进各成员企业能够按照集团的发展战略运行,确保国企整体运作的有序性和有效性。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各集团根据组建方案的要求,设立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和风险管控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绩效与薪酬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尽其责,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加强风险管控,增强国企服务发展能力。认真研究企业债务风险,重视债权人利益保护,尊重市场融资规范,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加强国企互动联合,坚持优势互补,发挥国企整体优势。多方协调,加快资产资源注入步伐,争取更多支持,做大国企规模,提升抗风险能力。积极协助企业研究发展战略,做强主导产业,主动加入市场竞争,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坚持项目管理,多渠道融资,加大民生投入,发挥好国企应有功能,提升国企社会形象。

  四是推行新型业绩考核办法,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以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加大考核结果与人员的薪酬增减、职位升降的挂钩强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和奖惩分明。科学规范推进员工持股试点,发展混合所有制,形成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五是推动选人用人机制改革,积极培育新型企业家队伍。加强对熟悉企业运作、懂管理和具有良好职业操守的专业化、高素质管理人员的培养。适时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实现比选择优。建立企业培育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3、探索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深化薪酬制度改革

  一是坚持分类管理,增强国资监管针对性。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探索市属国有企业分类方法,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和考核的科学性,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是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市委、市政府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完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规范薪酬支付和管理以及福利性待遇,健全薪酬监督管理机制。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健全与激励机制相对称的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

  三是严格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严控不当支出。提高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理性,定期抽查预算执行情况,鼓励企业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市属国有企业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严禁将公款用于个人支出。

  四是加强面上指导工作,推进县区国企发展。加强市、县区国资监管工作交流沟通,共同推进国企改革发展。指导县区落实各项改革举措,推进县区国企深化改革。加强有针对性业务培训,提高国企监管整体工作水平。

  4、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开展阳光国企行动

  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国资监管和国企运营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国资监管机构与国企之间的信息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相互间的各类信息交流,提高国资管控效率。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重大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对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及时准确披露。推动国企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主动公开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增强国企在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

  5、紧扣重点关键环节,着力实现国资监管全面覆盖

  一是充分发挥出资人监督功能。依托外部董事派驻和外派监事会进驻,强化出资人监督。全力支持和理解监事会工作,使监事会工作贯穿于决策、执行和检查监督全过程。不断改进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重点围绕企业财务、重大决策、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履职情况等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将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年度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建立外派监事会定期向市国资委报告工作、逐户向市政府报告年度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对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重大风险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一事一报告。

  二是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督促国企加强对子企业的纵向监督和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监督,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突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形成内部监督闭环。

  三是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同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和相关信息披露及董事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出资人报告董事会运作、自身建设和董事履职等工作情况。健全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和企业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机制。

  四是构建外部监管联动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加强出资人、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及社会监督的互动联合,探索建立外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突出对国企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定期会商相关问题,增强监督工作合力,形成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国有资产监督新格局。

  五是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在抓好落实已经出台的相关制度基础上,尽快出台《市属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并梳理、汇总编印成册,基本形成配套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提升依法依规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6、加强党的领导,建设国企特色文化

  一是深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固化教育实践成果。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廉洁风险排查防控机制、反腐倡廉建设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廉洁国企建设。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严格落实中层干部备案管理办法、员工招录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始终把引进、培养、激励人才作为常态工作抓好做实。充分发挥出资人的统筹作用,侧重在投融资及风险管控、内控机制、监事会工作等方面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高国资监管及国企的经营管理水平。

  三是打造国企特色文化。引导国企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制度建设等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构建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培育出拿得出、叫得响、胜得过的文化产品,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凝心聚力、助推发展的战略推动作用。通过开展多层次的专业业务竞赛活动,鼓励职工钻研业务,增强国有企业职工的敬业精神。

  四是全力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随着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对干部职工个人利益的触动、对企业利益的触动不可避免会引发深层次矛盾的显露,全市国资系统要以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为重点,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将涉及国企广大职工的民生政策落实到位,畅通国企干部职工的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争做到矛盾不激化、不扩大、不上交,为全市深化改革发展大局营造健康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2016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连财预〔2016〕1号),2016年度市国资委部门经费预算443.16万元,明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54.86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47.74万元;

  津贴补贴169.31万元;

  社会保障缴费30.94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8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7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52万元

  (四)项目支出120万元

  其中:国资国企改革和风险管控70万元;

  监事会工作专项30万;

  国企干部培训及内控机制建设20万。

  国资国企改革和风险管控,该项目整合了国资监管职能中风险管控(风险管控是否到位是决定国企国资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将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大投资进行风险评估)、三重一大专项检查(开展三重一大专项检查、业务学习、专项调研)、资产评估专家评审(聘请中介机构、专家对监管企业资产状况、负债情况等进行评估评审)、产权登记(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每年开展产权年检1次,组织参加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产权登记培训1-2次,召开年检工作布置会1次,并负责设备、系统维护升级、安防保障等工作)等项目。按照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新增加了总法律顾问专项支出;新增加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为开展培训、评估。

  监事会工作专项,根据《关于同意向市属国有企业派驻监事会的批复》,按照港、产、城三个方向设置了三个外派监事会。2016年,市属监管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将正式开展,监事会要按时列席企业董事会,定期对监管企业决策程序、制度执行、风险防控、财务管理以及领导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实际情况对监管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管企业进行专项审计。每个监事会经费预算10万元,合计30万元。

  国企干部培训及内控机制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年度培训计划、市外办海外培训计划,2016年,结合新组建国企内控机制建设实际情况,将组织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围绕企业发展、管理创新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专题,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式方法,分别赴相关国家和地区、清华北大等知名院校,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

  三、2016年度部门收支预算表(详见附表)

  表1. 2016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 2016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3. 2016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4. 2016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 2016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6. 2016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7. 2016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8. 201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9. 201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10. 201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11. 201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 201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连云港市国资委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