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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364/2017-00030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告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17-12-28
文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国资委2017年预算公开报告
内容概览: 预算公开
时效:

连云港市国资委2017年预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28 00:00:00

连云港市国资委2017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2、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4、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评价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5、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进行收缴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

6、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7、依法对县、区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国资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之年,一方面,要在2016年内控机制建设取得良好开端的基础上,在市属监管企业探索建立全员绩效考核体系,力求以内控机制的全面落地、价值创造的根深蒂固,助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程,切实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突出问题导向,始终坚持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第一要务,始终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加大对于"僵尸企业"、长期亏损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力度,着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向优势企业、关键行业和新兴产业集中。

2017年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两聚一高"和"产业强市"战略部署,始终围绕做强做优做大的既定目标,打造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和深化国企监管改革方向,加速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实质化运转,推动国有企业以港产城融合发展为目标,全面融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大工程""三大行动计划"努力将国企发展成为千亿产业集团、上市公司、大型发展综合体,以更强的实力、更高的水平,发挥好国有企业在我市沿海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

2017年确定为"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年",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为主路径,立足打造公益性项目品牌,加强管理创新和监管创新,敢于担当作为,尊重市场和社会民生要求,义不容辞地融入"产业强市"战略,成为我市加快发展的重要生力军,向全市人民切实展示国资国企勇于担当、支撑发展的良好形象。下一步,将重点围绕"坚持一个中心,树立两个意识,打造三个机制,落实四项举措"开展工作。

1、始终坚持做强主业为中心。一是做强临港产业板块继续突出集装箱优先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现代物流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学习深圳等地的经验,以信息化建设引领"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战略,研究制定针对性强、个性化优的物流服务方案,提升生产性港口物流配送水平,拓展生活性港口物流新空间积极寻求与大型船务联盟的合作,在航线开发上加大争揽力度,推进海河联运发展;充分对接我市产业、园区企业,进一步释放两翼功能。二是做实高新纤维产业主攻年产3000吨聚酰亚胺纤维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6亿元碳纤维复合材料试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年产1000吨差别化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项目等,建设国内最具影响力的纤维新材料产业基地。三是做精传统化工产业板块加强工投集团与碱业公司合作,不断延长产业链,开发新品,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高新技术与传统化工的"双轮驱动"四是全力打造农业龙头企业围绕打造花卉行业的"巨人"企业,增强花卉品种研发能力,做好上游瓶苗生产、扩大盆花培育、深度拓展民用市场、用好花卉输美输日"路条",形成产销两旺态势,确保完成蝴蝶兰鲜切花出口60万枝,盆花24万盆,货柜40条;以打造全省领先的现代"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为目标,建设育种基地规模不少于1万亩,助农增收不少于200万元。

2、牢固树立创新和品牌两个意识一是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围绕现有的盐化、高新纤维材料、新型建筑材料、花卉、港口物流等产业,加强与南京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省农科院等高校和院所合作,加快新品研发和生产,通过提高产品创新力和竞争力进而提高产品附加值。深化用人制度改革,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积极引进、培育高层次管理人才健全各类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形成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激发企业内部员工活力。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打造高新纤维、花卉等新的研发载体,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打造装配式建筑施工产业,努力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平台和创新项目,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二是牢固树立公益性项目的品牌意识加快推进投资52亿元的高铁商圈配套项目投资25亿元的连云新城堤外堤人造沙滩工程投资10亿元的临洪大道投资4亿元的中华路西延工程新丝路零点公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连盐、连淮扬镇、连徐客专铁路连云港段等重点工程建设围绕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加快公交场站建设,不断拓展"掌上公交""巴士管家"服务功能,围绕公共自行车站点、市区公共停车场,研发具备实时、动态指引功能的APP客户端,公交出行分担率提升到24%做好新机场迁建立项后续工作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航线网络,调优航班时刻,服务好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品牌意识的落地生根推动国有企业走上公益性项目的品牌化发展之路,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切实增强城市对产业的吸引力。

3、扎实打造三个机制。一是扎实打造现代企业制度运行机制。围绕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推动集团层面建立四个专业委员会为抓手,结合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自事权分工,努力实现权责对等、协调运转、有效制衡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二是建立集团管控机制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集团公司法人层级控制在3级以内以完善51个重要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突破口,推动监管企业根据集团的整体战略、股权结构 、产业板块、各子公司成熟度及管理水平、企业规模等多种因素,不断强化企业集团管控力度,切实提升集团层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推进全员绩效管理机制要在2016年内控机制有效突破、初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价值创造和效益导向,以全员绩效考核为着力点,逐步实施全员绩效考核,以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

4、积极落实四项举措。一是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对产业的支撑作用。2016年主导、参与设立近120亿元各类产业基金的基础上,市属监管企业2017年要以获取主流金融牌照为支撑,设立不少于20总规模不低于300亿元各类基金,投资入股不少于30家拟主板上市、拟"新三板"挂牌企业。发挥好产业投资母基金辐射作用,通过控股参股等形式,立硅产业、医疗器械、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等不同性质的子基金。探索发展农产品仓储、物流、配送一体化基础设施网络不断扩大"惠农保""连农贷""大香农"等特色产品业务量,积极构建"三农"服务平台,服务好现代农业发展。二是有序推进和规范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要按照功能分类和要求,注重采取增量改革的方式,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全面推进竞争性企业股份制改革。积极引进具有产业、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优势的战略投资者投资入股,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扎实推进员工增量投资持股,规范员工投资持股行为。三是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担保行为,依托国有企业债务数据库,对企业债务实行动态管控。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专业银行贷款有机结合,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对往来款项管理,严控大额应收款、预付款和工程款支付,坚决防范和压缩不合理资金占用,提高资产流动性,保证现金流不断增长,确保资金链安全,切实维护地方金融环境。四是充分发挥各层级监督作用在国资监管层面,严格落实外部董事参与决策、外派监事会日常监管、年度经营业绩审计机制,特别要充分发挥外派监事会作用,创新工作方法,定期报告企业的经营状况、重大决策情况和重大风险隐患建立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紧密结合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企业违规违纪行为不断完善投资项目动态监管数据库功能,做好跟踪督查、协调服务和风险提示。通过年度考核指标设定,引导监管企业围绕主业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计划。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价机制,在年度业绩审计全覆盖的同时,每年抽查不少于30%投资项目,对决策程序、组织实施经营成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切实提高项目投资成效。内部监督层面要充分发挥内设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财务等监督力量的作用,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岗位强化监督,推进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逐步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企务公开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在社会监督层面充分借助"国企开放日""国资国企"专版、"连云港国资"微信公众号、"国资在线"专栏等媒介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的整体运营、国有企业治理和管理架构国有资产监管考核评价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办公室(党群工作处)

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公文来电、会务、信息、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务接待、建议提案、综合协调、督察督办、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党组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指导和监督县、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政策性文稿审核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承办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负责并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组织的制度建设。

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及选任方式,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配合组织部门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

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加强完善民主管理机制,落实职代会条例等涉及职工维权和维持企业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委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

2、监事会工作处

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产权管理处

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承办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相关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协同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4、考核评价处

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指导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继续完成企业兼并破产有关工作。

5、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

根据《关于同意向市属国有企业派驻监事会的批复》(连复[2015]3号)文件,设立3个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按照港口、产业及城市建设三大方向分别派驻港口控股集团、市交通控股集团、市机场公司市城建控股集团、市金融控股集团、金海投资公司、市工业投资集团、市农业发展集团、市煤炭工业公司

纪检监察机构按规定设置。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依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6〕2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连政发〔2016〕56号),市国资委将从"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强化项目投资管理,提高资产运行成效;规范融资担保行为,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逐步培育上市资源;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服务企业长远发展"等六个方面加强国资监管。围绕规范企业经营决策制度及成立战略与投资决策、审计与风险管控、绩效与薪酬和提名专业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开展工作;建立投资项目动态监管数据库和国有企业债务数据库,做好项目和债务的跟踪督查、协调服务和提示风险工作,完善债务防控预警机制,及时对项目实施必要性论证,严防投资风险。按照业务相近、功能相同、优势互补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之间深度整合重组,不断盘活存量资产,切实推动国有资本向港口、高新技术、基础设施等重要行业和领域集聚。

根据《关于同意向市属国有企业派驻监事会的批复》,按照港、产、城三个方向设置了三个外派监事会。市属监管企业外派监事会要按时列席企业董事会,定期对监管企业决策程序、制度执行、风险防控、财务管理以及领导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实际情况对监管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管企业进行专项审计。

根据市委组织部年度培训计划,结合新组建国企内控机制建设实际情况,将组织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围绕企业发展、管理创新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专题,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式方法,分别赴相关国家和地区、清华北大等知名院校,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表1. 2017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 2017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3. 2017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4. 2017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 2017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6. 2017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7. 2017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8. 201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9. 201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10. 201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 201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根据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连财预〔20174号),2017年度市国资委部门经费收支预算总计606.22万元,较上年增长163.06万元,同比增长36.8%,主要为人员增加和工资水平增长所致。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606.2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606.22万元。

1606.22万元,较上年增长163.06万元,同比增长36.8%,主要为人员增加和工资水平增长所致。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606.2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6.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和国有资产监管。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606.2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6.22万元,占 10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606.2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22.1万元,占86.12%;

项目支出84.12万元,占13.8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7年度市国资委部门经费收支预算总计606.22万元,较上年增长163.06万元,同比增长36.8%,主要为人员增加和工资水平增长所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06.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长163.06万元,同比增长36.8%,主要为人员增加和工资水平增长所致。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运行(项)支出553.47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52.75万元,主要为公积金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22.1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62.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8.95万元、津贴补贴108.2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8.9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1万元、退休费0.54万元、住房公积金37.55万元、提租补贴15.20万元。

(二)公用经费59.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65万元、邮电费4.57万元、差旅费11.45万元、维修(护)费3.38万元、会议费2.34万元、培训费3.38万元、公务接待费1.14万元、专用材料费2.60万元、工会经费5.53万元、福利费3.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无此项内容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06.22万元,较上年增长163.06万元,同比增长36.8%,主要为人员增加和工资水平增长所致。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22.1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62.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8.95万元、津贴补贴108.2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8.9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1万元、退休费0.54万元、住房公积金37.55万元、提租补贴15.20万元。

(二)公用经费59.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65万元、邮电费4.57万元、差旅费11.45万元、维修(护)费3.38万元、会议费2.34万元、培训费3.38万元、公务接待费1.14万元、专用材料费2.60万元、工会经费5.53万元、福利费3.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2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06.22万元,较上年增长163.06万元,同比增长36.8%,主要为人员增加和工资水平增长所致。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三公经费同比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在专项经费中安排了公务接待费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项目、市级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连云港市国资委

                        2017224

附件:

连云港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国资委2017

市国资委2017预算公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