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设机构
首页 内设机构
索引号: 14252364/2016-00045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决议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16-10-18
文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国资委机构设置
内容概览:
时效:

市国资委机构设置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18 00:00:00

办公室(党群工作处)

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公文来电、会务、信息、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务接待、建议提案、综合协调、督察督办、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党组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指导和监督县、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政策性文稿审核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承办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负责并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组织的制度建设。

  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及选任方式,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配合组织部门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

  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加强完善民主管理机制,落实职代会条例等涉及职工维权和维持企业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委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

监事会工作处

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产权管理处

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承办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相关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协同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考核评价处

  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指导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继续完成企业兼并破产有关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规定设置。

附件:

机构设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