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连云港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2015-12-31 16:38 访问量:
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连云港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刘尔奎、洪亮两位同志为你单位董事会外部董事,聘期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连云港市国资委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