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国资 发布日期:2016-12-25 15:07 访问量: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连云港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孙惠颖同志为你公司董事会外部董事,聘期三年(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止)。
连云港市国资委
201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