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连云港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2015-08-21 14:58 访问量:
连云港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市委组织部连组干〔2015〕20号文件,经研究,提名:
李海英、张春流同志任连云港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连云港市国资委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