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人事任免

市国资委关于向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 委派外部董事的通知

来源:连云港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2015-08-31 16:32 访问量: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连云港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委派张清华、彭新华两位同志为你单

位董事会外部董事,聘期三年,自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止。

此通知。

连云港市国资委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