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2016-12-20 14:57 访问量: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连云港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经委党组研究决定,李清菊同志任连云
港碱业有限公司董事。
连云港市国资委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