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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364/2014-00026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14-12-01
文号: 连国资[2014]34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批复
内容概览: 关于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批复
时效:

关于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批复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01 00:00:00

连国资〔2014〕34

关于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的批复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调整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请示》(连交委〔201423)收悉,经研究,现对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人员批复如下:

  同意袁军、王益、张永卫同志任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请按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此复。

(此页无正文)

  连云港市国资委

                                 201411月20

  

连云港市国资委                          20141120日印发

附件:

连国资〔2014〕3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