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有关企业:
目前,市第五期“521工程”申报工作已全面展开,针对目前咨询的有关问题,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说明,请在工作中予以执行。
1、对于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各监管企业要做好申报对象条件资格初审和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对于超龄、学历职称等不符合要求者原则上不予上报,对于材料弄虚作假、不全者不予上报;对于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各企业要广泛组织基层单位或归口单位符合条件者申报,通过专家评审,择优产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初步人选,上报市国资委。
2、第四期“521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已满,如果条件符合,必须和其他人一样重新申报第五期“521工程”。
3、已经是“333工程”培养对象的,也可申报市“521工程”培养对象。
4、所有申报人员一律在行政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人事关系不在连云港的柔性引进或挂职人员的申报不予受理。
5、长期在连云港工作的外籍人士可以申报,但需提供任职与纳税证明。
6、培养对象提供的附件目录上最好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各监管企业对一些重要的证明材料需查看原件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