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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364/2005-00017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05-11-18
文号: 连国资产[2005]4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概览: 转发《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时效: 有效

关于转发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18 00:00:00

连国资产[2005]43号

 

 

关于转发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

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国资办,市各监管企业:

  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将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内容概述:企业  产权  管理  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5年11月18日印发

附件:

连云港市教育局“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