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364/2005-00017 | 信息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2005-11-18 |
文号: | 连国资产[2005]4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转发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转发《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 ||
时效: | 有效 |
连国资产[2005]43号
关于转发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
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国资办,市各监管企业:
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将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内容概述:企业 产权 管理 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5年11月18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