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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364/2008-00007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08-05-22
文号: 连国资考〔2008〕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明确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容概览: 根据《连云港市市属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市国资委从2006年度起对港口集团等8户市属监管企业实施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管理,针对2006、2007年度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监管企业反映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
时效: 有效

关于明确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5-22 00:00:00

连国资考〔2008〕5号

 

                关于明确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属监管企业:

  根据《连云港市市属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发[2006]111号)要求,市国资委从2006年度起对港口集团等8户市属监管企业(金港湾公司从2007年度起)实施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管理,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监管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针对2006、2007年度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监管企业反映的有关问题,现明确如下:

    一、实行经营业绩考核的市属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年薪制管理后,改革了原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方式,改变了原收入要素和结构,原工资、补贴、奖金等各具体分项均不再保留,统一归并执行市国资委核定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的年度薪酬标准。

    二、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在年度薪酬总额之外获得政府单项奖励,由企业报市国资委确认。

    三、各市属监管企业在薪酬制度执行过程中与上述规定不符的请自查纠正,我委将适时组织抽查。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题词:企业  薪酬  通知

连云港市国资委                2008年5月2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