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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364/2009-00011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意见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09-04-23
文号: 连国资综[2009]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整合市属监管国有企业内部资源的意见
内容概览: 为进一步促进监管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整合企业内部资源的意见》,市国资委就监管企业有效整合内部资源提出意见.
时效: 有效

关于进一步整合市属监管国有企业内部资源的意见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04-23 00:00:00

连国资综[2009]1号

 

关于进一步整合市属监管国有企业内部资源的意见

 

各监管企业:

  近年来,各监管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围绕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内部资源整合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部分企业仍存在内部资源分散、主业不够突出、企业竞争力不强、管理层级过多等问题,一批与企业发展战略不符、缺乏市场竞争力、长期亏损的子企业和低效参股投资亟待清理。当前,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加剧和国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形势,为进一步促进监管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整合企业内部资源的意见》,市国资委就监管企业有效整合内部资源提出以下意见。

  一、整合内部资源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做强主业。制定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发展战略规划,选准主业,围绕主业配置资源;做强主业,提高主业资源占有份额;做大产业,形成以主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

  --有进有退,优进劣退。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为导向,推进内部资源向具有竞争优势的主业领域集聚、向优强子企业集聚,做优做强主业和重要子企业。清理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缺乏竞争力的业务和子企业,退出非主业、低收益、缺乏增值潜力的参股投资。

  --因企制宜,统筹安排。在全面分析内部资源分布情况和股权投资现状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判断纳入清理整合范围的业务、投资和企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出整合思路和工作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重组、改制、转让、解散清算、依法破产等多种形式推进清理整合工作。

  --规范运作,确保稳定。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推进企业清理整合工作。正确处理改革调整与企业稳定的关系,确保正常生产经营和企业稳定。

  (二)总体目标。

  到十一五末,各监管企业基本完成整合内部资源的阶段性任务,基本形成战略清晰、主业突出、负有竞争力的业务结构和管控有效、运转协调的母子公司体制。各监管企业的主业板块一般不超过二个,企业层级控制在三级以内,劣质企业和低效参股投资明显减少。

  二、整合内部资源的重点任务和进度要求

  (一)整合同类业务。

  加大力度整合业务板块,各监管企业内部不同子企业在一般竞争领域中的同类业务,要积极探索通过子企业间股权调整、层级调整和兼并重组、引入增量投资等多种方式推进整合,逐步形成相对集中、高效运作的经营模式,减少内部同业竞争,集中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发挥规模优势。企业内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同类业务,要从提高业务整体运作效率和企业投融资能力出发,探索推进有效整合。鼓励监管企业之间加强合作,整合同类业务。

  (二)突出主业和重要子企业。

  推进资源加快向主业和重要子企业聚集,增量投资和存量资源主要集中于主业和重要子企业发展。严格控制新设子企业,严格限制非主业投资。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或难于培育成主业的业务,要通过多种方式有序退出,适当收缩业务领域,集中人力、物力等一切资源做强主业和重要子企业。

  (三)减少企业层级。

  科学设置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压缩企业层级,缩短管理链条。原则上禁止第三层级企业对外实施股权投资,不再新设第四层级企业。

  (四)清理劣质企业。

  清理监管企业各级子企业中的劣势企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发展无望的停业企业、2008年及以前连续三年亏损企业、资不抵债企业。

  (五)退出低效参股投资。

  退出各监管企业及各级子企业的低效参股投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2008年及以前连续三年无收益的参股投资、账面价值低于100万元的参股投资、第三层级企业的对外参股投资。

  对上述(三)、(四)、(五)要求重点清理的子企业和参股投资,除特殊情况经市国资委同意暂予保留外,要在2010年底前,完成清理工作。

  三、整合内部资源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监管企业要把整合内部资源放到突出主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明确牵头职能部门具体抓。企业要通过依法行使对子企业的控制权,保证清理整合工作在子企业得到落实。

  (二)制订工作方案。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内部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序时进度要排到2010年底。纳入清理整合范围的子企业和参股投资,清理整合的方式方法,工作的措施和具体时限,由各监管企业结合实际确定。方案要明确2009年度和2010年度目标和进度。监管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于2009年8月底前报市国资委备案。

  对本意见第二部分(三)、(四)、(五)要求重点清理的子企业和参股投资,监管企业在综合分析判断后,认为情况特殊应予保留的,要在2009年7月底前专文说明理由,经市国资委同意后,暂可不纳入清理范围。

  (三)规范有序推进。

  清理整合要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纳入清理整合范围的子企业、第二层级企业股权调整,如果不涉及集团公司控股变化的,由监管企业决定批准事项;如果涉及控股权变化的,须报市国资委批准;涉及所持上市公司股权变化的,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对第三层级及以下企业的清理整合由监管企业决定批准事项。清理整合事项需办理有关手续的,按规定办理。清理整合过程中,各监管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债务落实等各项工作,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必须通过国资监管部门认可的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竞售,企业国有产权发生变动后,要及时办理占有、变动和注销登记手续。

  (四)确保企业稳定。

  在清理整合过程中,各监管企业要对稳定工作负责。要周密制订维护企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稳定责任和工作措施,有效化解矛盾。需要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或审议通过的事项,应严格履行程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整合内部资源的监督检查

  市国资委将全面跟踪了解监管企业内部资源整合情况, 2009年和2010年分别将监管企业内部资源整合的进展情况纳入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并加强督促检查。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内容概述:经济管理  企业  整合  意见  抄报:市政府

 抄送:各县区国资办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资委综合处       2009年4月2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