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监管企业,各县区国资办: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提高评估备案工作效率,现将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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