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1-17 14:42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连云港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连云港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ly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连云港市国资委联系(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东盐河路集中办公区5号楼212室;邮编:222000;电话:0518-80633399;传真:80325322;电子邮箱:lyggzw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相关工作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市国资委2024年度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充分发挥网站公开平台载体作用,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截至2024年12月底,委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新闻726条,其中互动交流信息3条,新闻中心信息70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8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市国资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内部审核,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人诉求,认真处理、按时回复。2024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已全部办结。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落实信息发布“四审四校”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完整、准确。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增强信息发布的有效性、时效性。
四是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持续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安全评估与应急演练,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保护企业与公众信息安全。
五是推动市属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时下发网络和数据安全提醒函、警示函,保障网络平台稳定运行。指导市属监管企业做好日常信息发布,持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建设“阳光国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4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范围有待扩大、及时性有待加强等。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国家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与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拓展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做好答复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